穿戴行政执法徽的规范
作者:system 日期:2025.07.10行政执法徽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佩戴位置:
胸牌号佩戴于外衣左胸处。
胸徽佩戴于外衣右胸处。
臂章佩戴于外衣左上肩处。
佩戴要求:
不同制式标志不得混戴。
不得佩戴、系挂与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、物品。
服装搭配:
穿着不同季节的制服时,应佩戴相应的肩章、胸牌号、胸徽等。
着常服时,佩戴硬质肩章、硬胸徽、硬胸号。
着执勤服时,佩戴软质肩章、软胸徽、软胸号。
着夏装时,佩戴软肩章、软胸徽、软胸号。
着装整洁:
穿着制式服装时,应当保持整洁,配套穿着,不得混穿。
须扣好衣扣、袖扣,拉紧拉链(高度不得低于胸牌),不得歪戴制式帽、披衣、敞怀。
具体场景:
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,应当着制式服装,佩戴相应标志。
在执法活动外的日常工作和学习时,可以根据需要着制式服装。
参加宣誓、检阅、重大会议等集体活动时,应当着常服。
着装示范:
常服:着常服时,穿配套制式裤子,内着配套衬衣,衬衣下摆扎于裤内,扎制式腰带,系制式领带,佩戴硬肩章、臂章、硬胸徽、硬胸号。
执勤服:着执勤服时,穿配套制式裤子,佩戴套式肩章、臂章、软胸徽、软胸号。
夏装:着夏装时,穿配套制式裤子或裙子,长袖衬衣下摆扎于裤内,扎制式腰带,不系领带,佩戴软肩章、臂章、软胸徽、软胸号。
以上信息是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整理的,具体细节可能需要参照当地的着装规范或单位的具体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