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徽的使用规范
作者:system 日期:2025.07.07司法行政徽章的使用规范包括:
司法行政徽章包括司法行政徽和司法行政工作者证章,其基本图案由盾牌、五颗五角星、长城和橄榄枝图形构成。
司法行政徽章的佩戴人群:司法行政徽章仅限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佩戴。
司法行政徽章的佩戴场合:司法行政徽用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、街道司法所的办公场所悬挂。司法行政机关举办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场所,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奖状、荣誉证章、证书、证件,以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出版、印刷的报纸、杂志、书籍、音像制品,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公务的交通工具、专用设备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中使用的有关办公用品及外事、外宣活动或者物品可以悬挂或者印有司法行政徽。
司法行政徽章的佩戴位置:根据制服类型不同,法徽的佩戴位置也有所不同。穿着夏装时,5公分、2.5公分徽章均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,法徽下沿与口袋上沿平齐。春秋服、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驳头装饰扣眼处;女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与男式制服相同位置。防寒服法徽佩戴在防寒服左胸门襟与袖笼之间中央处,高度为第一纽扣与第二纽扣之间二分之一处。法袍在制作时法徽已绣好,不再单独佩戴。
司法行政徽章的规格:司法行政徽图案由司法行政徽章基本图案加‘中国司法’字样组成,标准规格为直径70cm;司法行政工作者证章图案由司法行政徽章基本图案加‘中国司法’中英文字样和法绳图案组成,标准规格为直径25mm。